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有关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等的要求,现将苏州盐城沿海合作开发园区(启动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要
规划名称:苏州盐城沿海合作开发园区产业发展规划。
规划范围:苏州盐城沿海合作开发园区(启动区),四至范围东至工业二大道、南至疏港运河(即二卯酉河)、西至苏盐路(原鹿影湖大道)、北至春秋东河,面积约为3平方公里。
主导产业:重点发展高端装备制造、冶金新材料和金属制品加工、新能源、新材料、资源综合利用等五个主导产业。
二、相关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苏州盐城沿海合作开发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沈女士
联系电话: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南大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收集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政策,分析规划方案的政策相符性。
(2)根据产业发展的导向开展环境影响识别,确定环境目标。
(3)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并在园区开发回顾评价的基础上识别区域环境问题及资源环境制约因素。
(4)开展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包括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质量影响评价、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
(5)进行规划方案综合论证,提出规划方案调整或修改的建议及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6)公众参与贯穿于整个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规划实施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内容包括:
1、规划范围及周边范围内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2、对规划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3、对规划实施的态度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向规划实施单位或评价单位指定的地址发送电子邮件、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交《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反馈信息。
公众参与调查表下载地址:
链接://pan.baidu.com/s/1bn3uWAy77PP1fTlawYMDgg 提取码:loay
六、其他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江苏环保公众网服务电话:,或将意见和建议发至邮箱hpgs@jshb.gov.cn,江苏环保公众网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